对此 ,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,主要工作为清理占道经营 ,
案件审理 :
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
承担连带赔偿责任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此外,
法官说法 :
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
自己也要承担责任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九条规定: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,如果雇员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 ,履行工作职责时 ,
综合上述情况 ,致使陈某遭受侵害 ,属职务行为 ,陈某将赵某及赵某所在公司诉至法院 ,职责为维护市场管理秩序,被告赵某系被告公司雇员,应该由雇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赵某在履职过程中虽无主观恶意,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。致使陈某遭受侵害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