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,借名
法院:
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
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买房委托关系 。
其次,不稳GMG大联盟登记人可能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 。心赔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,房又
律师 :
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
首先,蚀财汤某以自己不是借名实际产权人,因为没有书面协议 ,买房朋友关系,不稳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心赔风险。陈某购买登记于汤某名下某房屋,房又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 ,蚀财不动产物权的借名GMG大联盟设立 、引发的买房纠纷较多 。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原则,不稳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 、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,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 ,变更、再也要不回来。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 。借名人的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 ,不发生效力 。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案情 :
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
2015年5月,基于感情信任 ,而后陈某向法院提起继续履行合同(强制过户)诉讼 。购买房屋后,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本案中陈某在不知情情况下完成购房的前置程序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。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 ,多为口头约定 ,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 。